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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猛于虎!養殖場違法案件頻發 解決之道在哪?
養殖場違法排污被拘的案件時有發生,在環保法律法規趨緊的現階段,養殖戶要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生產,做到對糞污的資源化利用!
畜牧業的迅猛發展,所帶來的污染也備受關注。據了解,各地仍有不少養殖戶由于違法排污被拘,這些案件也給其他養殖戶敲響了警鐘。
德陽生豬養殖場違法排污被查處, 2名責任人被拘
四川在線訊,6月22日,什邡市湔氐鎮一生豬養殖場涉嫌違法排污。今年2月,該養殖場一根跨越雨水溝連接沉淀池的塑料管破裂,導致養殖場內未經處理的排泄物及污水通過裂口排放至雨水溝,再經雨水溝直接排放到養殖場外,對周邊的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對環境造成了污染。
經市環保局對跨越雨水溝連接沉淀池的塑料管破裂口外排的廢水進行采樣監測,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污染物氨氮、污染物總磷3項指標均超過法定標準9至17倍。該養殖場的行為已經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什邡公安依法對該養殖場的負責人高某和場助理雷某分別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北京13家無照養殖場集中非法排污,一人涉污染環境罪被刑拘
據北京警方介紹,北京市公安局環食藥旅總隊接群眾舉報稱,房山區城關街道田各莊村東有一處養殖場隨意向外排放養殖廢水,臭氣熏天,污染周邊環境。
警方介紹,經現場工作,該區域共有13家養殖戶,共占地約30畝,位于房山區城關街道、閻村鎮、竇店鎮三鎮交界處。該區域由1人承租后又分租給13家養殖戶,共養殖約3000頭豬、80只羊,全部為無照經營,屬于典型的“散亂污”地區和作坊,給當地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
7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公安分局以涉嫌《刑法》第338條污染環境罪將私埋暗管排放污水的劉某刑事拘留;對張某等12名養殖戶依據《環保法》第63條第三款規定通過暗管、滲坑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裁定行政拘留5日。
“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國家在抓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很重視環境保護。6月27日,全國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會議在長沙召開。汪洋副總理說,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國家為豬糞開會!同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要求養殖糞污達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即可。
養豬不易,一系列訊息顯示環保已是大勢所趨。養殖戶由于糞污處理不當造成污染的,還將遭受“罰單”,甚至還有關停的可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條,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集、貯存、處置畜禽糞便,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種環保趨嚴的現狀下,畜禽污染已是養殖戶亟待解決的問題,給廣大養殖戶提個醒:
(1)養殖戶需緊跟國家政策,觸碰法律的底線的事不能做,要做到知法懂法。
(2)養殖戶需要嚴格按照國家環保標準來建設豬場,有些糞污處理的設備是必不可少的,不能因小失大。
(3)合理選址,科學布局,手續完備,并做好短期長期規劃。將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污染和污染物,還田和排污等這些概念區分清楚。
(4)種養結合,變廢為寶,走綠色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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